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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中心正式发布房贷商转公细则+解读

2023-05-17 16:53:05 点击 评论

近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正式发布对《苏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自2023年5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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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繁琐无用信息,提取干货如下

A: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本市(不含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全部或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


B:贷款对象商转公贷款对象应为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或其配偶,且应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其他共同借款人、不动产权利人不得以共同还款或对该套住房拥有所有权为由申请商转公贷款。


C:申请条件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借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成员范围包括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

(2)原商业贷款未结清;

(3)原商业贷款当前未处于逾期状态且近两年内无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

(4)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已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可将原商业贷款提前结清;

(6)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权人仅为原商业贷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未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7)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8)不存在中心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在贷款风险的情形。


D: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并出具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证明。
(2)借款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以及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结清后转组合贷款)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材料。
(3)公积金中心审批并核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4)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本息,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并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原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登记注销证明等材料。
(5)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落实抵押登记手续。
(6)原商业贷款已结清、原商业贷款抵押已注销,公积金中心确认担保及抵押登记手续已落实后,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
自贷款审批通过至正式放款前,如因借款人个人原因无法放款的,应由借款人承担相应后果。


E:贷款类型
商转公贷款业务有结清后转公积金贷款和结清后转组合贷款两种类型。
(1)结清后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本息,再由公积金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
(2)结清后转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和负责受理商转公商业贷款部分的商业银行审批后,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本息,再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


F:可贷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申请材料等见:苏州公积金新政!商转公操作指南


《实施细则》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点击查看:对《苏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昆顺看房-更美的家 (kskanf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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