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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海虞镇2023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2023-07-31 11:27:01 点击 评论

各位新市民家长注意啦!

海虞镇2023年新市民子女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已经公布


如您孩子有统筹入学意向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于8月1日-8月10日(双休日除外)

前往海虞镇政府505办公室(府前路68号)

办理申请手续





适用类别



(一)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二年级转学插班

受理对象: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已迁至本镇区域。

2.家庭在本镇区域已购置成套住宅(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


(二)申请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及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

受理对象: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已迁至本镇区域。

2.家庭在本镇区域已购置成套住宅(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

3.监护人在本镇区域企业就业(缴纳社保)。

4.监护人在本镇区域创业(办理营业执照)。

5.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本镇区域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居住证)。

以上五种类型的排序也为学位安排的优先顺序。

目前尚有少量公办学位的年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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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办法



(一)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二年级转学插班

1.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已迁至本镇区域的,如对应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安排,如无则统筹安排。

2.家庭在本镇有成套住宅(该住宅有学位)、且该法定监护人为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的所有权人的,办法如下:

(1)如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按照对应公办学校安排学位。

(2)如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先按照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日期先后顺序、后按照不动产预告登记证先后顺序(如登记日期相同,面积大的优先)安排公办学位,超出学位数的人员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不能满足的,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落实至民办学校。


(二)申请入学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及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

根据全镇各公办学校提供空余学位数,按类型依次序逐类安排。在相同类型下,如学位数少于申请数,则以参加社保、办理营业执照时间以及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决定学位分配。超出空余学位数的人员,不再安排。

注:拒绝接受积分入学调剂、公办学位统筹安排人员,不再提供公办学位。






工作安排



1. 申请办理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由监护人一方至海虞镇政府505办公室申请办理(地址:海虞镇府前路68号)。申请时提交所需材料原件,收取相关复印件,并履行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前期已在镇教育科登记过的人员,教育科会电话联系,可以不用再登记。)


受理时间:8月1日-8月1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家长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学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本人及父母双方在本镇所购房产情况(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海虞镇区域居住证、家长就业情况(社保缴纳)、家长创业情况(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


2.落实安排阶段

8月11日-8月15日,查验相关信息;8月15日(特殊情况8月30日前),落实相应学位并通知到本人。


咨询电话:0512-5256214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海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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