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2023-07-22 1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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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9号),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参与调资人数共计29.8万人,补发养老金预计于7月底发放到位。
调整办法框架结构与去年保持一致,兼顾公平和效率,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充分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既有利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三)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1%增加。(四)高龄倾斜部分: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和35元。例1:张阿姨今年61岁,工龄为22年,2022年12月本人退休金为2160元,此次增加养老金的标准为: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增加2160×1.1%=23.8元。例2:王大爷今年81岁,工龄为33年,2022年12月本人退休金为3400元,此次增加养老金的标准为: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增加3400×1.1%=3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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